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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花博公園』自100年9月15日起為除吸菸區外全面禁菸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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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學務處|

於禁止吸菸場所內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衛生局無菸整合網 (網址 http://subweb.health.gov.tw/Nosmo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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