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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臺北市國民小學100年度英語圖示設計徵圖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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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務處|

 

壹、臺北市國民小學100年度英語圖示設計徵圖比賽依據

    一、臺北市國民小學全面實施英語教學100年度工作計畫。

    二、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英語輔導小組年度輔導計畫。

貳、目的

    一、為鼓勵學童積極參與本市建構雙語環境,並發揮創造力,設計簡明易懂之英語圖示,以構築雙語之友善校園環境。

    二、整合並充實學校環境之相關英語標示、圖示及範例。

    三、建立英語標示、圖示及範例資源庫,提供各校英語環境建置、教師教學運用。

參、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士林區天母國民小學。

肆、實施方式

    一、參賽對象

        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學生。

    二、徵件原則

        (一)創作時鼓勵學生發揮創意,並與國小英語情境及環境建置互相搭配。

        (二)徵件作品應為個人創作,集體創作不予評選;且作品不可由家長或親友代勞。

        (三)徵件作品一律使用報名表之格式(可自行影印,紙材可更換)。

        (四)徵件作品不得抄襲或引用現有資料,如侵犯他人著作權,其責任由作者自行

              負責。

    三、參賽項目

        (一)校園設施類:校園設施類依其內容分為13大項(代號S1~S13,請參閱附件三)

             每項含4個標示內容,請於此13大項目中(代號S1~S13)任選一大項針對其標

             示內容進行標誌設計。

        (二)教室設施類:教室設施類依其內容分為7大項(代號C1~C7,請參閱附件三)

              每項含4個標示內容,請於此7大項目中(代號C1~C7)任選一大項針對其標

              示內容進行標誌設計。

    四、參賽作品規範

        (一)作品形式務求完整,其圖示清楚、明確具有其代表性。

        (二)規格:如報名表所示,A4直式,於四格上(無須另行裁剪)。

        (三)圖示圖案之創作範圍請依附件格式,色彩形狀不拘。

        (四)以平面彩繪或電腦繪圖方式呈現,電腦繪圖者請將圖檔插入附件作品表格

              Word檔中印出,並另燒製光碟繳交。

 

伍、評選辦法

    一、評選方式: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召開評審會議進行參

        賽作品評比。

    二、評選標準:以設計理念(占20%)、符號之代表性(占30%)、創意及整體造型(占

        30%)、美感及美觀性(占20%)為原則進行評選。

陸、徵件方式

    一、徵件日期:100926(星期一)起至100930日(星期五),下午3

        30分截止收件,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地點:臺北市士林區天母國民小學 生活輔導處。

        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2號(連絡箱號碼:128)。

        聯絡電話:2872-3336分機9306  聯絡人:黃雅苓老師。

柒、評選結果公布

    預定於1001031日(星期一)公布獲獎名單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頁。

捌、獎勵方式

    一、錄取名額:擇優錄取特優、優等及佳作計25(含校園設施類15件、教室設施類

        10),錄取結果得依評審結果調整得獎名額。

    二、獎勵

        (一)特優5名,頒發獎狀乙幀(指導老師敘嘉獎兩次,1人以1次為限)。

        (二)優等5名,頒發獎狀乙幀(指導老師敘嘉獎乙次,1人以1次為限)。

        (三)佳作15名,頒發獎狀乙幀。

    三、得獎作品需授權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動校園雙語環境建置使用,得獎作品著作權

        同意歸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有。

玖、審查流程

程序

工作流程

           

1

各校填寫報名表、送件

投稿之報名表(附件一)、作品表(附件二)以及智慧財產權著作授權書(附件四)。

2

送件

1.請全校統一收齊後,填妥彙整表(附件五),依據實施計畫所列收件日期及地點送達。

2.承辦學校製發收執聯。

3

初審

1.由評審委員會進行初審。

2.初審錄取比例由評審委員視作品品質決定。

4

決審

由評審委員會就初審結果進行審議,確定得獎名單。

5

得獎名冊報局

承辦學校將得獎名冊呈報教育局。

6

得獎作品公告

由教育局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頁公告。

7

評審結果函送各校

由教育局函送各校。

8

頒獎

寄發得獎者獎狀至各校。

拾、徵件須知

    一、每張報名表視為一件作品,每生至多投稿3件作品,須依照繳交資料項目及格式進

        行撰寫,經審查委員會審查登錄,格式不符者,不予評選。

    二、投稿作品以尚未發表之著作為限,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涉及抄襲他人作品、侵

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作者需負相關法

律責任。

    三、學生投稿作品須於報名表中切結無剽竊及違反學術倫理事項。

    四、投稿作品須於規定時間內(100926日至930下午330分前),將書面資

        料送達天母國民小學生活輔導處,所有稿件請以一次送達。得獎作品之作者必須同

        意無條件由主辦單位以紙本、光碟版出版發行,並建置於網頁上,以利學術交流及

        研究成果分享。

    五、投稿作品之圖文責由作者自負。

    六、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者應妥慎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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