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ces111
{{ $t('FEZ002') }} 教務處|
一、旨揭助學金提供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高職及五專(前3年)、國中(小)學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因公費待遇及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前揭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
三、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單請至該會網站(http://www.rel.org.tw) 下載,如有疑義請洽該會查詢,該會電話:02-89127636。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