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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宣導]春節將屆,請學生勿隨意燃放爆竹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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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學務處|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安第10232463900號函:
春節將屆請貴校加強宣導學生勿隨意燃放爆竹煙火等相關事宜。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修正 
兒童放煙火沒大人陪 最高罰1萬5千元

摔炮、升空類 禁兒童施放
內政部公告禁止兒童施放之一般爆竹煙火種類包括「升空類」:例如小高空、空中美人等。「飛行類」:例如沖天炮、笛聲炮等。「摔炮類」等。

所稱兒童,係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條所稱未滿十二歲之人。禁止兒童施放之爆竹煙火,不得販賣予兒童,違者罰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如確需爆竹燃放音效可至消防局網站(網址:http://www.tfd.gov.tw/list.php?id=145﹞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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