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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請本校同仁、眷屬及退休人員踴躍創作參加「103年全國公教美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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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賡續倡導公教員工正當休閒活動,展示各機關藝文活動成果,並鼓勵員工進修創作以砥礪身心,進而增進政府活力與效能,103年續辦全國公教美展,相關訊息簡述如下: 
(一)參加對象:全國各機關、公立學校及事業機構(不含軍事機關、軍事學校及部隊)所屬編制內員工、約聘僱人員及其眷屬(限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不含臨時人員及派遣人員)。
(二)作品題材:主題不限,作品不得有違公序良俗。
(三)展出內容:水墨(含膠彩)、書法(含篆刻)、油畫、水彩、攝影、漫畫等6類。
(四)獎勵方式:
1、團體獎:原則上取8名,各頒獎盃乙座。
2、個人獎:各類作品原則上各取前3名,並視作品數量及水準選出優選及佳作若干名。作品評選為第1、2、3名者,各頒獎盃乙座及發給獎金,第1名獎金6萬元、第2名獎金4萬元(獎金超過2萬元者,依所得稅法需扣繳10%稅金)、第3名獎金2萬元。作品評選為優選者,各頒優選獎牌1面及發給獎金6千元。作品評選為佳作者,各頒佳作獎牌1面,不發給獎金。
(五)作品保險:主辦單位評審期間,每件作品以1萬元(攝影類為5,000元)為送件作品保額(最高賠償金額),經評審為得獎作品(佳作以上),每件作品以3萬元(攝影類為2萬元)做為得獎參展作品保額(最高賠償金額),作品出險時以投保金額為理賠上限,作者不得異議。
(六)報名截止日期:請本校有意願參展之同仁、眷屬及退休人員於2月16日前將作品(攝影類單張作品可先以8x12規格送件)及報名表送交人事室。
二、檢附「103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請本校同仁、眷屬及退休人員踴躍創作參展,為市府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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