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ces150
{{ $t('FEZ002') }} 人事室|
|
類別
|
預定聘期
|
名額
|
備註
|
|
體育科任
代理教師
|
1.實際聘期須視學校教學與行政需求,以聘約內容為準。
2.預定聘期為103年8月21日至104年7月4日。
|
1
|
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本職缺非本市編制內代理教師,爰未有編制內代理教師之交通費、文康活動費及教師節禮品補助)
|
|
類別
|
應具資格
|
|
體育科任
代理教師
|
具下列資格:
C級(含)以上游泳運動教練證(中華民國游泳協會、縣市游泳委員會、或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認定之體育團體所發C級(含)以上游泳運動教練證)。
|
五、其餘部分,請詳見甄選簡章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