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ces150
{{ $t('FEZ002') }} 人事室|
一甄選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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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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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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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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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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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科任
代理教師
(兼任行政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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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際聘期須視學校教學與行政需求,以聘約內容為準。
2.預定聘期為104年8月1 日至10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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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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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兼任行政職務
2.懸缺代理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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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點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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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聘期須視學校教學與行政需求,以聘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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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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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本職缺非本市編制內代理教師,爰未有編制內代理教師之交通費、文康活動費及教師節禮品補助)
2. 美勞兼社會科鐘點教師,授課1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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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富有教育熱忱,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至第七款之情形,且具有下列各該類別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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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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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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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科任
代理教師
(兼任行政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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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下列資格之一:
1) 通過教育部88年國小英語教師檢測
2) 畢業於英語相關系所
3) 修畢國小英語教學20學分班
2.曾擔任學務處相關行政業務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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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點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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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
2.美勞兼社會科鐘點教師,授課1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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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日期:104年7月9日上午9時至12時止
四甄選日期:104年7月10日上午9時起。 五其餘部分,請詳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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