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ces150
{{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3年12月30日台管財三字第1031140593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為繼續照顧參加基金人員,特與旨揭2家銀行合作辦理本項貸款,並將申辦截止日期由原定103年12月31日,延長1年至104年12月31日止,另目前貸款利率均依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為1.375%)加碼0.675%(目前利率為2.05%)機動計息。
三、檢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往來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
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作業規定」1份。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