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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104年度健康檢查方式,規定「由各受檢人自行選擇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為合格之醫療機構進行檢查」,惟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為合格之醫療機構尚不包含「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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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提供衛福部公布100-103年醫院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名冊供參考,請同仁勿至「診所」進行檢查,以免事後申請補助費無法辦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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