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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附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業經行政院核定修正,並自104年7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加強宣導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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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4月15日總處培字第10400310485號書函辦理,另本府104年4月10日府授人考字第10411617500號函諒達。
二、旨揭附表修正後,請加強宣導所屬公務人員申請強制休假補助費時,仍不得購買非屬「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之商品,以免違反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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