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協助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第九屆立法委員暨第十四任正副總統選舉反賄選宣導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9月30日士檢朝諄字第30993號函轉法務部104年4月8日法保字第104055005870號函辦理。
二、自即日起至105年1月9日,惠請貴校(館)協助辦理第九屆立法委員暨第十四任正副總統選舉反賄選宣導事項,分述如下:
(一)於布告欄張貼反賄選海報。
(二)於學校或圖書館分館集會時,宣導反賄選觀念、播放反賄選宣導教材或邀請該署指派講座進行宣導。
(三)於學校或圖書館分館跑馬燈或電子看板,協助置入反賄選標語,輪播下列文字內容:「i幸福 檢舉賄選 人人有責。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檢舉正副總統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1500萬元。檢舉立法委員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1000萬元。」
(四)於學校或圖書館網站,建立反賄選網站連結(士林地檢署反賄選專區網址:http://www.slc.moj.gov.tw。),並於網站上置入「法務部檢舉賄選專線電話: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等字樣。
(五)於學校或圖書館刊物,協助刊載反賄選主視覺標誌、檢舉賄選專線電話及反賄選相關文宣等,俾強化學生法紀認知。
(六)轉知全體師生或成員踴躍參加該署臉書按讚活動。
(七)相關反賄選資源,可逕至該署網站(http://www.slc.moj.gov.tw)「反賄選專區」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