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ces114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教育部105年1月14日臺教師(一)字第1040162451C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月14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040162451B號令修正發布。
三、旨揭要點另載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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