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ces150
{{ $t('FEZ002') }} 人事室|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聘期
|
備註
|
|
1名
級任導師代理教師
|
若干名(於正取
人員未報到時,
依序遞補)。
|
自民國105年2月15日起至民國105年6月30日止。
|
一、留職停薪缺。惟教師若提前復職,以其復職之前一日為代理期滿之日,應自動離職,不得要求留任或任何補助。
二、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
序遞補。
|
|
招考
次別
|
報名甄選資格
|
報名時間
|
|
第1次
|
1.具有本國國小合格教師證書
2.且為相關科、系、所(組)
|
105年1月18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
|
|
第2次
|
若第1次招考無人錄取,符合下列資格:
1. 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 且為相關科、系、所(組)
|
105年1月20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
|
第3次
|
若第2次招考無人錄取,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有本國國小合格教師證書,且為相關科、系、所(組)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且為相關科、系、所(組)
3.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且為相關科、系、所(組)
|
105年1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
|
|
第4次
|
若第3次招考無人錄取,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有本國國小合格教師證書,且為相關科、系、所(組)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且為相關科、系、所(組)
3.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且為相關科、系、所(組)
|
105年1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
|
第5次
|
若第4次招考無人錄取,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有本國國小合格教師證書,且為相關科、系、所(組)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且為相關科、系、所(組)
3.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且為相關科、系、所(組)
|
105年1月29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
第5次:105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時00分至1時20分報到;報到後另抽籤決定
試教順序。下午1時30分起舉行甄試。(請攜帶身分證以利查驗)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