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銜交通部修正「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

{{ $t('FEZ001') }} wces134

{{ $t('FEZ002') }} 文書組|

「機器腳踏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銜交通部於105年2月24日以環署空字第1050012531號、交路字第1050003456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檢附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