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ces3785
{{ $t('FEZ002') }} 教務處|
臺北市105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入學相關事項公告,請應屆畢業生(家長)詳閱!
一、各國民中學或設有國中部之高級中學現職編制內教職員工之子女或受監護人,得優先隨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就讀於所服務之學校,並應於當年度5月10日前提出申請。
二、105學年度新生報到日為105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實際報到時間請依各國中通知單公告為準完成報到手續時,原分發國民中學若為額滿學校,則由該校通知家長進行改分發;原分發國民中學若非額滿學校,則仍依規定補辦理入學。
三、國小審查:通知應屆國小畢業生繳交戶口名簿正本 (戶籍異動者,繳交本年度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甲式)或學生本人遷徙紀錄證明書) 暨影本,若有〝寄居〞者,應勸導其將戶籍轉回實際居住地址。
四、應屆畢業生所屬國中學區為共同學區者請學生家長審慎擇一選填,新生入學卡送達國中後,不受理更改。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