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ces142
{{ $t('FEZ002') }} 輔導室|
在家教育暨代金審查會議將於106年3月召開,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填寫「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申請表」和「在家教育學生名冊」,並檢附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鑑輔會鑑定證明、最近3個月內醫生診斷證明正本、教養機構立案證明影本和繳費證明等)。
於105年6月、9月申請通過在家教育服務1學年(105年9月-106年6月)及105年12月申請通過在家教育服務1學期(106年2月-106年6月)之學生,本次無須申請。核定在家教育期間學生如有異動者(含下一學期不再申請者),請填「在家教育學生異動表」。
上開表件請上本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網站資料下載區下載,並請於106年2月17日(星期五)前送交本校輔導室特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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