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ces134
{{ $t('FEZ002') }} 總務處|
一、依「臺北市政府104-105年度消費者保護方案」辦理。
二、為增進學校教育人員對於消費者保護相關知能,強化校園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業務,本局規劃辦理是項研習活動,請鼓勵學校教職員踴躍參加,並核予公假參訓;學校消費者保護教育業務相關承辦人員並請核予公假派代。
三、本課程分別於105年12月2日上午及105年12月7日下午各辦理1期,每期3小時,請依期別個別報名。
四、報名方式:請於105年11月18日前依下列方式進行報名。
(一)市立大學:請各校人事人員協助於105年11月18日前逕至「臺北e大」(網址:https://elearning.taipei.gov.tw/)之『105年度學校消費者保護教育研習班』完成班期報名作業。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報名錄取名單以公務人員訓練處通知為準,屆時請持公務人員訓練處通知與訓。
(二)私立及國立學校請將報名表傳真至本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科(FAX:27593365),並請以電話((02)27256393或1999轉6393)確認。
(三)報名人數達開班標準,研習訊息將逕以E-mail發送予研習人員與貴單位人事人員,請多加留意。為免傳送漏失情事發生,研習訊息惠請貴單位人事人員再予轉知研習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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