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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7年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班執行秘書及
課後照顧服務人員(非現職教師)18小時在職訓練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4條辦理。
二、目的:透過在職訓練課程,增進服務人員專業知能,提升服務品質。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中山區吉林國民小學、臺北市信義區永吉國民小學
五、課程日期、授課地點及人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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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次 |
日期 |
場地 |
人數上限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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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8月15日-8月17日 |
永吉國小 |
200 |
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87巷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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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8月20日-8月22日 |
永吉國小 |
200 |
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87巷5號 |
六、參與對象及資格
(一) 校內自辦:本年度參與照顧服務之非現職教師(外聘教師)請務必參加。
(二) 委外辦理:委外單位之兒童課後照顧班執行秘書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請務必參加。
(三) 因報名需求人數眾多,以服務於本市國民小學之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優先。
七、報名日期:請於107年7月20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人數額滿或逾時,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若有疑問請逕洽吉林國小姜智凱老師(電話:25219196分機818)。
八、課程內容(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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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時間 |
第一天 |
第二天 |
第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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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國語作業指導 |
班級經營 |
兒童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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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午休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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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6:00 |
數學作業指導 |
活動指導 |
兒童行為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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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安排及講師名單將配合講師時間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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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報名方式:以網路報名,網址詳附件一
十、經費:由教育局補助經費支應。
十一、 附則
(一)全程參與訓練之學員,將核予18小時在職訓練結訓證書。
(二)本訓練課程不提供午餐,請學員自理。
(三)承辦學校不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四)如遇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辦理停班停課相關事宜,後續補課問題,將另行於各校網頁公告,不另行通知。
(五)研習證書交由服務學校轉發。
(六)本案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系統若人數已滿,將會自動關閉,恕不增額。
(七)本案恕不接受跨場次參與。
十二、 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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