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ces150
{{ $t('FEZ002') }} 人事室|
一、市府為提昇肅貪及防貪監督機制,並統一各機關處理貪瀆案件檢討作業方式,特於102年8月2日訂定「臺北市政府啟動貪瀆弊案檢討機制實施作業規定」,設計檢討機制處理流程。各機關發生公務員貪瀆情事,除即時究責外,並應進行檢討,研編貪瀆弊案檢討專報(或再防貪報告),提列改善或防弊之建議後,函送市府政風處建案列管,俾憑後續追蹤其執行成效。
二、檢附作業規定暨相關資料,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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