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ces134
{{ $t('FEZ002') }} 總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104年10月23日北市秘公事字第 10430727400號函辦理。
二、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復興館8樓城市空間每年回饋市府免費借用30天次,申請免費借用城市空間檔期,應以市府各一級機關為主辦機關,且內容須為公益、文化、藝術展演及其他政令宣導活動。
三、旨揭場地105年上半年市府可使用之檔期如附件,貴機關如有使用需求,請於104年11月9日前函復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如無使用需求,無須回復),俾利統一申請,另有關場地檔期分配以送達市政府秘書室事務股時間之先後順序為登記考量。
四、旨揭場地相關資訊,請至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網站http://www.tpmc.taipei.gov.tw/(首頁/業務項目/回饋市府場地租借)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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