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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7年5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075223號函辦理。
二、鑒於「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之人才培訓認證優化功能尚在測試中,為不影響教師認證權益,請欲認(換)證之教師至下列網址分別提交資料:
(一)辦理進階認證網址:http://bit.ly/ntnu106_adv_app;教學輔導教師認證網址:http://bit.ly/ntnu106tch_app;另可於http://bit.ly/tpd-ntnu網站查詢送件狀態。
(二)辦理教學輔導教師換證之教師可至網址:http://bit.ly/107tch_chapp提交認證相關資料與證明文件,另可於http://bit.ly/tpd-ntnu網站查詢送件狀態。
三、本案認(換)證資料繳交期程,均自即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並請先於下列網址下載認證資料表格。
(一)辦理106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與教學輔導教師可至網址:http://bit.ly/ntnu106app下載認證申請表。
(二)辦理107年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可至網址:https://tinyurl.com/tw107tch下載換證申請表。
四、凡106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者,皆採106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規定申請認證。倘有105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尚未認證之教師,則可依105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規定採紙本方式申請認證,亦可準用106學年度之認證規定。
五、凡98年以前(含98年)取得教學輔導教師欲進行換證之現職教師及校長,請備齊教學輔導事項相關證明文件,由學校協助認可核章後,再依107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計畫申請。
六、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委辦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團隊承辦人曾勤樸先生及林昱丞先生,電話:(02)773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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