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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國民小學

最新消息

受理100(101)年度後備軍人三款(教師)緩召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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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壹、公告事項:受理100101)年度後備軍人三款(教師)緩召申請。

貳、依據:

   一、「兵役法」第四十一條。

   二、「兵役法施行法」第七章有關緩召條款。

   三、「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五、六章。

   四、國防部頒發之緩召作業規定。

參、緩召申請條件、期限、所需證件:

一、條件:擔任本校合格專任教師者。

二、申請期限:閱悉本年度緩召公告後,於本(100)年41831止,檢附所需證件向人事室申請。

三、所需證件:(正本驗畢發還,影本存查)
(一)國民身分證。
(二)退伍令。
(三)合格教師證。
(四)聘書。

(五)授課時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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