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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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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03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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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甄選名額:

類別
預定聘期
名額
備註
代理教師兼任
輔導教師
1.實際聘期須視學校教學與行政需求,以聘約內容為準。
2.預定聘期為103年8月21日至104年7月4日。
1
1.進修留職停薪缺,其代理聘期除依聘期 說明欄辦理外,若中途代理原因消失,代理教師應即離職,不得異議
2.授課4節
社會科任
代理教師
(兼任行政職務)
1.實際聘期須視學校教學與行政需求,以聘約內容為準。
2.預定聘期為103年8月1 日至104年7月31日。
1
1.兼任行政職務
2.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本職缺非本市編制內代理教師,爰未有編制內代理教師之交通費、文康活動費及教師節禮品補助)
體育科任
代理教師
1.實際聘期須視學校教學與行政需求,以聘約內容為準。
2.預定聘期為103年8月21日至104年7月4日。
1
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本職缺非本市編制內代理教師,爰未有編制內代理教師之交通費、文康活動費及教師節禮品補助)
鐘點教師
實際聘期須視學校教學與行政需求,以聘約內容為準
1
1. 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本職缺非本市編制內代理教師,爰未有編制內代理教師之交通費、文康活動費及教師節禮品補助)
2. 自然鐘點教師,授課18節

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富有教育熱忱,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至第七款之情形,且具有下列各該類別資格者:

類別
應具資格
代理教師
兼任輔導教師
具下列資格:
1.具備擔任專任輔導教師資格。
2.輔導、諮商、心理相關專業系所組畢業 (含輔系及雙主修)。
 (註: 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係指系所組名稱包 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
3.具輔導(活動)科專長或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
社會科任
代理教師
(兼任行政職務)
具下列資格:
曾擔任學務處相關行政業務為佳。
體育科任
代理教師
具下列資格:
C級(含)以上游泳運動教練證(中華民國游泳協會、縣市游泳委員會、或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認定之體育團體所發C級(含)以上游泳運動教練證)。
鐘點教師
1.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
2.自然鐘點教師,授課18節

報名日期: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9時至12時止

甄選日期

 

10372日上午9時起。應試者請當日8:30~8:50至本校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其餘內容,請詳見附件檔之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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