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ces150
{{ $t('FEZ002') }} 人事室|
|
類別
|
預定聘期
|
名額
|
備註
|
|
代理教師兼任
輔導教師 |
1.實際聘期須視學校教學與行政需求,以聘約內容為準。
2.預定聘期為103年8月21日至104年7月4日。
|
1
|
1.進修留職停薪缺,其代理聘期除依聘期 說明欄辦理外,若中途代理原因消失,代理教師應即離職,不得異議
2.授課4節
|
|
社會科任
代理教師
(兼任行政職務)
|
1.實際聘期須視學校教學與行政需求,以聘約內容為準。
2.預定聘期為103年8月1 日至104年7月31日。
|
1
|
1.兼任行政職務
2.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本職缺非本市編制內代理教師,爰未有編制內代理教師之交通費、文康活動費及教師節禮品補助)
|
|
體育科任
代理教師
|
1.實際聘期須視學校教學與行政需求,以聘約內容為準。
2.預定聘期為103年8月21日至104年7月4日。
|
1
|
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本職缺非本市編制內代理教師,爰未有編制內代理教師之交通費、文康活動費及教師節禮品補助)
|
|
鐘點教師
|
實際聘期須視學校教學與行政需求,以聘約內容為準
|
1
|
1. 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本職缺非本市編制內代理教師,爰未有編制內代理教師之交通費、文康活動費及教師節禮品補助)
2. 自然鐘點教師,授課18節
|
|
類別
|
應具資格
|
|
代理教師
兼任輔導教師 |
具下列資格:
1.具備擔任專任輔導教師資格。
2.輔導、諮商、心理相關專業系所組畢業 (含輔系及雙主修)。
(註: 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係指系所組名稱包 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
3.具輔導(活動)科專長或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
|
|
社會科任
代理教師
(兼任行政職務)
|
具下列資格:
曾擔任學務處相關行政業務為佳。
|
|
體育科任
代理教師
|
具下列資格:
C級(含)以上游泳運動教練證(中華民國游泳協會、縣市游泳委員會、或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認定之體育團體所發C級(含)以上游泳運動教練證)。
|
|
鐘點教師
|
1.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
2.自然鐘點教師,授課18節
|
報名日期: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9時至12時止
甄選日期
其餘內容,請詳見附件檔之甄選簡章。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