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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行政院業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及「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核定10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如附檔,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共有6個,計有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6日)、和平紀念日(3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午節(3日)、中秋節(3日)及國慶日(3日),總放假日數共115日。
◎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之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之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之學年度行事曆,係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之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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