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ces134
{{ $t('FEZ002') }} 總務處|
一、依據財團法人臺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108年2月11日北會展基字字第10830108800號函辦理。
二、旨揭場地每年回饋市府免費借用30天,申請免費借用城市空間,應以市府各一級機關為主辦單位,且內容須為公益、文化、藝術展演及其他政令宣導活動,相關回饋項目 及申請方式可逕上花博公園官網首頁,市有回饋申請項目頁面查詢(http://www.expopark.taipei/archive.aspx?uid=412)。
三、另旨揭場地系統設計限以市府一級機關之電子郵件帳號 (如:@mail.taipei.gov.tw)進行申請,爰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如有使用場地需求,請先填具「臺北市政府員工愛上網學校公務帳號申請表」(附件2),於核章後交換至本局資訊 教育科(分機1231)開設有效電子郵件帳號,俟帳號開通後 逕至上開網址依規定辦理線上申請。
四、旨揭場地108年上半年安排可借用日期為108年5月13日至5月27日共15日,貴機關學校如有使用需求,可逕上市有回饋申請項目頁面進行線上登錄申請,不需發文申請,並於 108年4月30日前系統提出申請,該場地不接受臨時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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