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該局115年5月26日北市消減字第1153029487號函辦 理。
二、為提升民眾防災意識、降低災害發生機率,115年6月份 規 劃本市各局處及其所屬機關協助運用所屬宣導管道, 進行 「火場逃生」宣導。
發現火災,請保持冷靜,迅速遠離火源。小火快跑,濃煙關門。逃生動線上若無濃煙,請立即向一樓逃生;
如發現濃煙,應立即關門以防止火勢及煙霧侵入,尋找安全空間就地避難,並立即撥打119報案。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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