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總務處|
您好:欲申請借用本校活動中心,請參考附件檔,於期限內申請,下列為申請時間與方式,請參閱。
申請長期並定期使用活動中心,每期以1季3個月為限,每個時段以2小時為一單位。
承租者請於3月5日前填寫申請文件,檔案請Mail至電子信箱wces133@wces.tp.edu.tw(以5日下午4時為登記截止期限,截止日如遇假日亦同),每人僅限登記1個時段,登記結果於本校網頁公告[第一階段登記]。
同時段如有兩位以上申請者,將於隔天上班日(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上午9時在本校文昌樓2樓總務處抽籤決定之(申請人如欲親自出席參與抽籤,請提前通知並攜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核驗無誤後退還,不接受委託與代理),抽籤結果於本校網頁公告之。
第一階段登記後,租借人請申請其他未登記時段,至時段登記額滿為止。
注意:本校全面禁煙、飲酒,請於場地使用後離開時務必將隨身物品帶離,將場地保持乾淨切勿遺留垃圾,留給其他承租使用人乾淨場地,尊重他人使用權益。
*續承租者à請填寫[場地使用申請書]+[移轉保證金申請書加蓋印章] ※保證金欄位請註明[移轉]
#新承租者à請填寫[場地使用申請書]+[場地使用保證金切結書加蓋印章] ※與保證金退還帳戶全銜相同
※申請文件請先檢視有無缺漏,無誤後再行傳送,謝謝您的諒解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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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2-26|
{{ $t('FEZ005') }}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