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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國民小學

最新消息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國民小學校園場地開放使用實施要點暨113年第二季(4-6月)登記公告

{{ $t('FEZ002') }} 總務處|

本校依北市教體字第1123037074號函重新修正校園場地開放使用實施要點

欲申請借用113年第二季活動中心之民眾,請參考附件檔,於期限內申請,下列為節錄申請時間與方式,請參閱。

  • 申請長期並定期使用活動中心,每期以1季3個月為限,每個時段以2小時為一單位。
  • 承租者(含期滿後如需繼續承租者)請於每期季末(3月、6月、9月、12月)之1日至5日填寫場地借用申請書(附件一)後,電郵至事務組長電子信箱wces133@wces.tp.edu.tw登記(以5下午4時為登記截止期限,截止日如遇假日亦同),申請書審查結果於截止日隔天上班日下午4時於本校網頁公告之。
  • 同時段之場租者如有兩者以上,於3月、6月、9月、12月的9 (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上午9時在本校文昌樓二樓總務處抽籤決定之。申請人須親自出席參與抽籤(必須攜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經核驗無誤後退還正本),不接受委託與代理,無法親自到場抽籤者,由校方代抽,申請人不得有異議,抽籤過程全程錄影,抽籤結果當日下午4點於本校網頁公告之。
  • 倘若前項登記後仍有部分時段未被租用,即開放第二次登記,於每期季末(3月、6月、9月、12月)之10起填寫場地借用申請書(附件一) 後,電郵至事務組長電子信箱wces133@wces.tp.edu.tw登記,本次登記採先送件先登記制,如有登記則於當日公告在本校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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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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